每周法治热点: “两高”发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
2024-03-25 10:00: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核心提示:

  ·“两高”发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纵深推进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天网2024”行动正式启动

  ·广西公布平果市“10·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公安部部署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

  ·中国老龄协会发布2023年度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本期(3月18日-3月24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两高”发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强化贯彻落实成效,同时发布8个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这些案例导向鲜明,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惩治税收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坚定决心。

  ■纵深推进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天网2024”行动正式启动1.jpg

  新华社3月19日电 3月19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24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启动“天网2024”行动。

  会议决定启动“天网2024”行动,推动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其中,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公安部开展“猎狐”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赃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等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证件专项治理等工作。

  ■广西公布平果市“10·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新华社3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自治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日前公布了广西兴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对1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材料,已移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事故追责问责组。

  ■公安部部署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

  新华社3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部署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11个省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即日起至9月底,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涉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环境领域弄虚作假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老龄协会发布2023年度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中国老龄协会官网3月21日消息 2024年3月21日上午,中国老龄协会在北京发布2023年度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了解掌握全国涉及老年人案件发展趋势和特征,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老年友好型法治社会环境,中国老龄协会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开展了2023年度全国涉及老年人案件研究,并向各级法院、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公开征集典型案例。经专家推荐,遴选出10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2024年3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纪国刚利用担任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98万余元。

  2016年至2021年,纪国刚担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

  新华社3月22日电 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3月22日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垚因公司经营管理事宜与被害人林某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间,在被害人林某食用物品中投毒,致林某中毒死亡。许垚还因工作上的原因与被害人赵某甲、赵某乙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9月至12月,在两人办公室内饮品等物品中投毒,致赵某甲、赵某乙等四人中毒。

  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致四人中毒,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应数罪并罚。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3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

  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何泽华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