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质量改革创新 持续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
2024-03-28 10:37: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政法战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作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要充分认识改革创新的重要作用,把握改革创新的科学方法论,发挥品牌建设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扬实干精神,锐意改革进取,持续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

  要充分认识改革创新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改革创新是国家进步、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绵延不绝的动力。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改革创新就是要及时发现并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不合理因素,使其更加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更加稳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更加自信。从历史逻辑看,改革创新始终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发展全过程。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枫桥经验”,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十六字方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制”向“法治”的转变升华,无不彰显着改革创新精神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驱动作用。从理论逻辑看,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指导思想,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法治改革创新的逻辑起点,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实践逻辑看,以“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经验,体现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的成功探索。人民法院应当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地方实践经验,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要充分把握改革创新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的科学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人民法院推动改革创新,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人民法院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发现总结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情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的司法服务,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二要顺应科学技术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多年来司法改革实践证明,借助信息科技手段,拓展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是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能的重要支撑。人民法院要实现好保障好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必须“乘数而上、顺数而为”,依托数字科技发展优势,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让“公正与效率”得到更加透明的体现。三要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必须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地域特色和发展实际,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能动履职助推国家和社会治理水平现代化。

  要充分发挥品牌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引领作用。每一起审执案件、每一项司法服务都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产品,如何实现从“价值承诺”到“群众信赖”的转变是品牌创建的关键。单县法院始终坚持“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不断强化新时代能动履职的体系化构建和时代化表达。结合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实际,全国首创“湖西无讼”诉源治理机制,形成了以“湖西天平”党建品牌为统领,以“湖西无讼”诉源治理品牌为基础,以“和睦湖西”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善法细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善法善业”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善法善治”法治化乡村振兴等为核心内容的司法服务品牌体系。实践证明,品牌创建一方面可以激发法院干警对标先进、创优争先的进取意识,在内部营造比学赶超、笃行实干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还可以推动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充分发挥宣传法治、凝聚共识的作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陈卫华)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