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女之敌”变成“护女联盟”
2024-04-06 09:27: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吁青 张磊 龚雄宏
 

陈佩勤(1614397)-20240406092802.jpg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负责人 陈佩勤

  “广州是一座充满温度的城市,在花都我们更是感受到了花山法庭法官和人民调解的温度!”案件处理结束后,来自上海的张某在给陈佩勤的感谢信中这样写道。

  2015年,孙某因生活困难,无力抚养刚满2周岁的女儿小兰,便萌生了将小兰送给好人家收养的想法。经了解,孙某得知居住在上海的张某夫妇膝下无子、有意抱养,且家庭关系和睦、经济收入稳定,可以给小兰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便同意将小兰交给张某夫妇抚养。

  之后,张某夫妇对小兰视如己出、关爱备至。不料,四年后,孙某突然反悔,强行将小兰带回广州。张某夫妇心如刀割、痛不欲生,毅然决然地从上海追到广州,一纸诉状将孙某告到法院。

  陈佩勤受理案件后发现,从法律上看,这个案件并不难,双方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孙某作为亲生母亲依法可以带回孩子。但如果机械裁判,必然会割断养父母与孩子的感情纽带,对张某夫妇和已经6岁的小兰造成巨大的情感创伤,而且后续还可能会引发抚养费追偿纠纷。

  家事案件不是简单的对错输赢,不能一判了之。只有找准情与法的平衡点、双方情绪对抗的聚焦点,多“想点子”、多“费嗓子”,才能把双方矛盾彻底化解。因此,陈佩勤没有着急下判决,而是下定决心要把这个案件调解成功。

  “我坚决不调解!我带回孩子天经地义!你们爱怎么判就怎么判……”自觉官司胜券在握的孙某拒绝到庭、拒绝调解、还扬言如果再劝说,就要向上级投诉。面对孙某的坚持,陈佩勤没有气馁和放弃。相反,正是在多次上门拜访、交谈中,陈佩勤了解到孙某也是爱女心切,当初送养是迫于无奈,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想好好弥补对孩子的亏欠。

  随后,陈佩勤给孙某讲了《包公案》中“两妇夺子”的故事,告诉她,如果真的爱孩子,一定要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照顾孩子的感情、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确如你所说,将小兰判回给你天经地义。但你想过没有,突然之间换了爸妈,小兰的内心会受到多大的冲击?带着对爸妈身份的困惑和失去养父母的悲伤,小兰能够快乐成长吗?”

  就这样,陈佩勤联合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耐心劝导孙某不要情绪化处理两家纠纷,以免给小兰造成伤害,同时,也从张某夫妇四年来悉心抚养孩子的角度感化孙某。“张某夫妇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同意抚养小兰,把小兰养育得这么好,付出了很多心血。将心比心,你现在夺回小兰,对张某夫妇来说很不公平,相信你也不愿意辜负他们。”

  在陈佩勤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劝说下,孙某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并同意接受调解。最终,两家决定,小兰认张某夫妇为“干爸干妈”,张某夫妇可以经常到广州看望和照顾孩子,小兰也拥有了跨越千里的“双份母爱”。

  这起案件审结后,双方都对陈佩勤用心呵护两家幸福安宁的耐心调解心存感激,张某还在感谢信的最后,附上了小兰和两位母亲在饭桌前幸福欢笑的合影。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