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医保骗保 守护群众“救命钱”
2024-04-11 14:21: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卫娟
 

  医保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的是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打起了医保基金的主意,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医保合法权益。为此,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这无疑是对医保骗保犯罪的重拳出击。

  医保骗保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危害十分严重。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医保制度的漏洞,通过倒卖“回流药”骗保、虚构病情、虚假住院、空刷医保卡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这些骗保行为造成医保基金的严重流失,影响人民群众福祉。同时,医保骗保行为无时不刻蚕食着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更是对包括“诚信”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踏。

  据介绍,医保骗保犯罪涉及诈骗罪,贪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个罪名,犯罪主体主要是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职业骗保团伙等群体。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共计1213件,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且增幅较大。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指导意见应运而生。

  “零容忍”,打击有力度

  指导意见的发布,高度展现了我国对医保骗保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同时,也彰显了我国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严惩恶意骗保、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能够有力震慑存在投机心理的潜在犯罪者,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具体情形,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度,也体现了法律的柔情与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预防+教育”,个人有担当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源头预防、警示教育的重要性。打击医保骗保犯罪,不仅要靠法律的严惩,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作为公民,我们应该秉持诚信原则,守好法律“底线”,不踩道德“红线”,做遵纪守法公民;同时,积极了解医保政策,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好个人信息保护,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此外,积极参与到打击医保骗保的行动中来,结合身边事、身边案,向身边人宣传介绍医保骗保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和防范医保骗保行为。

  “能动履职”,延伸有广度

  新时代背景下,指导意见对公检法干警提出了综合要求。公检法部门与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强化通力协作,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以便及时发现、有效预防和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广大公检法干警在日常办案中应能动履职,进一步延伸办案职能,向前一步、多想一些、多做一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析理、以案释法,主动深入基层走街串巷,开展“法律十进”普法活动,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共同营造诚信公正、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侵占。在指导意见的有力规范下,我国的医保制度将更加完善,医保基金将更加安全,人民群众的医保合法权益将受到更好的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