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理论才能与时俱进
2002-10-10 08:46:49 | 作者:倪寿明
  党的十六大就要召开了。当前,摆在全国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要以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为重点,深刻领会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要在学习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在学习中把力量凝聚起来,把精神振奋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满怀深情迎接十六大,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六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学习组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党组织起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一书的内容,摘自1989年6月至2002年6月间江泽民所作的报告、讲话、文章、书信、批示等370多篇重要文献,汇集了江泽民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集中反映了江泽民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深刻总结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丰富经验,提出并阐明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其中关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两部分,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作了全面深刻的总结,对于我们在新的世纪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已成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江泽民论关于我国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理论思想,已经成为人民法院推进法院改革与发展的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最重要的理论保障。在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的关键时刻,我们要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热潮,把思想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工作业绩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要把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好,各级法院的党组织和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提高责任感。要通过学习,切实把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贯彻落实到法院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要进一步紧紧抓住执政兴国的要务,努力发展当前法院工作的大好形势,奋力完成通过审判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做好有关法院内部纪律约束的“四项制度”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再创佳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