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开展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活动
2002-09-22 16:24:30 | 作者:宗 边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专门发出通知,部署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认真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活动,要求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系统学习江泽民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更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推动新时期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通知指出,《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全书汇集了江泽民同志自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对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军事、外交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的重要论述。论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集中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深刻总结了我们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反映了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实践中所形成的新的理论成果,是我们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指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于实现人民法院新世纪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通知强调,要准确领会江总书记阐明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充分认识这些新的理论成果,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运用和发展,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要深刻认识到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执政为民,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的学习活动,要长远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日程,组织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和思考。学习活动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准确领会和把握江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立场、观点、方法,思考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明确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和思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法院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把法院工作提高到新水平。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妥善处理民事、行政等纠纷,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新的优异的成绩迎接十六大召开。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