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用心执行暖人心 赠送锦旗表谢意
2021-02-26 14:44:4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许振兴
 

  “法院执行到位的这400多万元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你们!”近日,李某和黄某一同来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分别将绣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明”“怀爱民之心、办爱民之事”的两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的手中。

  李某和黄某分别是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2020年3月,因长沙市某建材市场有限公司、龚某某、谢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利息、违约金等款项,李某和黄某分别向岳麓区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三被告被判决向李某支付欠款300余万元,向黄某支付欠款20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当年9月,李某和黄某同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长沙某家居建材大市场一、二、三期均为被执行人长沙市某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所有,建材大市场有商户约300多户,每年租金约一千多万元。由于建材大市场一期商户的租金已被其他法院执行,而三期尚在招商过程中,执行法官随即向二期商户发出了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和公告,执行到位90余万元。之后,法院又陆续根据财产线索查封、冻结、扣划了龚某某名下的房产、车辆和银行存款等财产。但是,这些财产的价值与两案执行标的数额仍有很大差距。

  时间转眼到了11月。此时,申请人提供的一条线索成了加速案件执行的“催化剂”。

  据申请人反映,为逃避法院执行,谢某某、龚某某两人曾于与李某、黄某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同案外人邱某某商议,由邱某某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代替长沙市某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收取商户的租金及押金。

  掌握了这一重要线索,法院立刻着手调查并在查明了相关情况后,对谢某某、龚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因被执行人恶意隐藏、转移财产,对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院亦将案件移送了公安机关。

  慑于司法权威,2021年1月,龚某某主动向法院缴纳了300余万元执行款,并与谢某某共同表示,剩余欠款将积极利用接下来收取的商户租金进行偿还。

  截至春节期间,李某和黄某共拿到了欠款400多万元。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