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做客“大法官访谈”
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2021-03-11 10:13: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任喆
 

   中国法院网讯 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通过视频连线中国法院网2021年全国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围绕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和网友交流分享。

   江苏是经济大省、科技大省、创新大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也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悉,2020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曾进行专题审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达到100%,该项工作同时还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批示肯定。

   在访谈中,夏道虎表示,江苏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率先提出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并出台36条措施,旗帜鲜明树立创新导向、权利导向、惩罚导向、效率导向和诚信导向。

   据介绍,江苏法院积极推动解决“卡脖子”问题,设立全国首批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的审判机构。自2017年以来,审结技术类案件7163件,促进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江苏实现创新驱动内涵型增长。

   在谈到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加大违法成本时,夏道虎提到一个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制度”。他强调,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低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专门增设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条款,江苏法院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据了解,近三年来,江苏法院在133件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有效发挥该制度阻遏侵权、充分补偿、激励创新的制度效能。

   夏道虎表示,江苏法院在服务科技创新发展和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均采取了有效措施。

   在服务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江苏法院不断加强科技成果保护,推动行业技术标准升级、产业更新换代,有效促进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智力成果流转应用,推动智力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同时,注重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司法措施保护企业创新成果。

   在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江苏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的行为;依法制裁侵犯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行为,增强企业创新创业安全感、获得感。

   据悉,下一步,江苏法院将自觉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置于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谋划思考,持续全面推进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王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