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
为未婚生育妇女提供平等保障
2021-03-11 14:33: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佩杉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国家明确非婚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朱列玉在建议中表示,我国社会保险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均规定了生育保险制度,但均未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对非婚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亦无明文规定。

  朱列玉注意到,部分地方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由为非婚生育妇女领取生育保险设置了障碍。他在建议中提到了《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根据该条款,广东省允许单身生育者办理生育登记,进而保障了未婚生育妇女申领生育保险的基本权利。“建议将广东省的实践做法向全国各地推广,切实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朱列玉表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