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解纷调撤率近7成 行政争议的安吉解法
2021-03-19 14:26: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建华 孙国华 徐巧玲
 

  近年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集中管辖后行政争议化解新路径,创建全国首个县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2019年入驻安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该院创新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获赞“安吉解法”,2020年7月,被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去年,该院行政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行政审判,好比是一艘航船,一头载着政府部门,一头载着人民群众,法院唯有心系两头,才能取得多赢成果。安吉法院与湖州市政府原法制办联合设立全国首个县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径,推进行政争议基层化解、实质性化解、程序内化解。几年来,该院大力构建协同性化解、实质性化解、源头性化解的“三化机制”,充分激发“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专业平台优势,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显著,共办结405件,成功调撤177件,占同期结案数44.44%(其中2020年调撤率高达68.9%),是全省平均数的二倍,真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程序当中。

  协同性化解。创设专业调解平台,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激活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推动行政与司法手段的相互衔接、优势互补。出台专业调解规范,制定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指引、实施办法等规范文件,制定案件受案范围、调解流程等工作规程,确保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有序、规范运行。配强专业调解团队,借助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力量,组建专业调解队伍,邀请人民陪审员、资深律师、行政机关干部等加入调解人才库,提升专业化水平。联合党政力量化解,重大案件实行领导领办制度,召开专案联席会议,参与共商化解。对房屋拆迁征用等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的行政纠纷案件,通过中心协同党委、政府联合进行协调。

  实质性化解。把终局性化解作为行政审判首要价值追求,引导庭前和解,向原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疏导当事人诉讼预期,促使双方协商息纷化讼,对协议成果进行司法确认。积极推进庭审化解,切准当事人特别是原告深层诉求,对诉请存在一定合理性的,精准组织协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吴兴某汗蒸馆诉消防大队行政纠纷一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汗蒸馆自愿关闭停业的调解协议。借力科技赋能,加强“智能+调解”建设,深化应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借助平台注册的行政调解组织、调解员等解纷力量,构建线下、线上双轨化解的新型解纷模式。充分辩法析理,有效帮助当事人消除心中芥蒂,让当事人胜得舒心,败得心服,促进“官民矛盾”消融、化解。

  源头性化解。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构建分层递进化解机制。纠纷提前过滤,发挥复议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机关激活行政复议纠正瑕疵、过滤纠纷的优势,市级行政机关复议时,与该院密切联系沟通,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权力行使。主动建言献策,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5件,反馈率达100%;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连续十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行政案件新特点、新问题及行政机关败诉情况,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涉及拆迁等行政行为,依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