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容留他人吸毒 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
2021-05-27 14:57:09
 

  中国法院网讯(文招 刘翔宇)邹某容留他人在自己的车上吸毒,被公安抓获。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10日下午,被告人邹某和刘某、傅某甲、傅某乙一起在邹某的白色小轿车上,吸食了400元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容留他人在自己的车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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