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卡赚钱 会昌一男子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
2021-05-28 14:32:59
 

  中国法院网讯(邹桃生)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谢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出售了三张储蓄卡给郑某(另案处理)使用,获利2860元。郑某及其上线用该三张卡办理支付结算共计140余万元。经查,该三张储蓄卡涉及多名电信诈骗案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获取相应报酬,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谢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予从宽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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