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放火泄愤险酿大祸 男子获刑三年
2021-06-04 14:30:31
 

  中国法院网讯(颜志宏 王群芳)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纵火案件,被告人黎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0年5月21日,被告人黎某与小姨来到某烟酒店,找父亲商谈拆迁款分配的事情,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黎某因此迁怒于与父亲要好的烟酒店老板叶某,从附近的餐馆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进入店内乱砸。其父亲过来劝阻时用拐杖打了黎某,黎某抵挡后又打砸了店内物品并将父亲踢倒,随后来到其父亲居住的房子,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巾扔到沙发的衣服上,离开房间。站在屋外的张某发现屋内火情,赶紧与附近邻居一齐将火扑灭。同日,被告人黎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黎某的父亲对被害人叶某道歉,并赔偿损失共计四千余元,被害人叶某对被告人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时,其父亲明确表示不追究被告人黎某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不能正确处理与父亲的家庭矛盾,为泄愤而故意放火焚烧其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案发后,被告人黎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黎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结合被告人黎某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同意其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黎某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