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法院审结该县首例袭警罪案件
2021-06-08 14:07:41
 

  中国法院网讯(欧阳双)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袭警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平江县人民法院首例袭警罪案件,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听庭。

  2021年3月11日23时许,平江县公安局民警接到平江县城关镇“平江一页”KTV老板报警,称其KTV内有一起酒后纠纷需出警处置。值班民警虢某接警后带领辅警刘某、陈某甲赶至现场处警,在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的过程中,陈某在“平江一页”电梯桥箱内突然用右手掐住民警虢某的脖子,将其按在电梯墙上,致使民警虢某某受伤。随后现场民警将陈某进行控制,在控制的过程中,陈某挣扎反抗,致使辅警刘某受伤。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虢某、刘某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理。综合上述情节,平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