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扬“延安整风”精神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2021-07-02 09:06: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学兵
 

  “延安整风”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1941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干部会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标志着整风开始。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又分别作了《整顿党的作风》和《反对党八股》的报告,号召全党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同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了《关于在全党进行整顿三风学习运动的指示》,开启了全党范围的整风运动,整风宗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1945年4月,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大革命失败后党内重大历史问题作出了系统总结,整风运动告一段落。“延安整风”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通过整风,中国共产党不仅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破除了将苏共经验和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的教条主义,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更重要的是为全党建立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为中国共产党夺取抗战胜利和民主革命胜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基础。虽然“延安整风”已经过去了80年,但其精神内涵和留传的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对当前我们迈入新时代、担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同样具有现实启示和时代价值。

  “延安整风”运动中形成了以求真、求实、求新为主要内涵的整风精神,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借鉴“延安整风”经验,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级政法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着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去年7月,党中央决定在部分政法单位开展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今年1月起,在全国政法系统自下而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一新进一步指出:要从“延安整风”的高度来理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对于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延安整风”精神的发扬光大与返本开新。传承发扬“延安整风”精神,紧紧扭住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大关键环节,确保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深入推进。

  传承发扬“延安整风”的求真精神,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延安整风”蕴含着“是就是、非就非”的求真精神,是一场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建设的运动,用来解决党内的是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论修养是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可以说只有思想上明白,才能引领政治上清醒;只有政治上清醒,才能引领行动上自觉。我们应将求真精神,始终贯穿到学习教育整个环节。

  深入开展政治教育。把讲政治融入灵魂、血脉,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的干部,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政治轮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持续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系列活动。各分管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分别为分管部门和支部上党课。通过“初心行”主题党日、“建党100周年”主题征文、“延安整风”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始终听党指挥、忠诚履职。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有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规定。深入学习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精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全市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查处的具体案例,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治、一案一警示”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现身说法、开展廉政约谈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深化思想认识,坚守法治信仰和操守,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敬畏党纪国法。

  深入开展英模教育。深挖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审判执行、党建综合等急难险重任务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弘扬英模感人事迹、崇高品质和可贵精神。通过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开展“学英模、当先进”“青年干警跟班先进找差距”“最美法官”评选等活动,树立干警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

  传承发扬“延安整风”的求实精神,深入开展查纠整改

  教育整顿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学习教育环节,问题查纠深不深入、整改彻不彻底,直接决定着教育整顿的整体成效,可以说查纠整改才是教育整顿的中心环节。要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勇气,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做到“真刀真枪”查纠、实事求是整改,确保查纠整改环节走实走深,将求实精神始终贯穿到查纠整改整个环节。

  强化自查自纠。深入思想发动,做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必谈与主动谈相结合,做到“五个必谈”。全体干警要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纪警规,全面自查,深入自纠。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剖析,主动检视自身问题。要加强核查处置,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依纪依法落实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主动交代问题,符合从宽条件的干警,及时做出从宽处理决定;对那些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形成强有力震慑。通过设立举报平台,拓展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通过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智能化数据排查等方式,发现疑点案件,并由案到人,倒查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有机衔接机制,深入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机制,对重大、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对查实的线索,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查否的线索,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警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热情。

  强化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司法的赌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围绕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找准问题病灶,透过问题表现深入分析研究,从违纪违法干警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诱因根源。根据问题性质,分类施策,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真查真改。同时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靶向整治。

  传承发扬“延安整风”的求新精神,深入开展总结提升

  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通过教育整顿,不仅要着力解决当前绍兴法院队伍中的顽疾问题,更要致力于破解一批制约法院事业长远发展的难题,建立健全一批具有当地法院特色和实效的新体系、新机制、新制度、新成果,着力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将求新精神始终贯穿到总结提升整个环节。

  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案件评查暴露的死角盲区,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和剩余存量,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持续整改方案。

  开展总结评估。坚持效果导向,把是否做到“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通过加强诉讼服务工作,加快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诉调对接、诉源治理,优化便民措施等途径,采用单位自评、社会评价、组织评估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评估实际成效,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关键要完善制度供给,建立健全与新时代现代化法院相适应的制度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党领导法院工作体系、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履职保障体系、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等,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固化下来,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作者系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