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女子在婚恋平台实施诈骗 一男子获刑十个月
2021-07-30 15:07:15
 

  中国法院网讯(罗昌明 ​)一男子覃某某在婚恋平台冒充女子,获取受害男子苏某某的信任之后实施诈骗,骗取受害男子苏某某人民币11900元,近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乐业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2月,被告人覃某某冒充单身女性,在“媛客来”婚恋平台吸引被害人苏某某并添加受害人微信后聊天,以同意做被害人女朋友为诱饵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之后,通过虚构自己过生日、做手术、节日发红包等事由,先后骗取被害人苏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11900元。案发后,被告人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是女性,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