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法院宣判一起重婚案件
2021-08-11 11:01:16
 

  中国法院网讯(廖军 杨伟)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婚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杨某犯重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彭某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2010年至案发之时,被告人杨某在未与彭某离婚的情况下,公开和唐某(另案处理)在广西省南宁市、重庆市忠县等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二子。

  2020年10月,被告人杨某因涉嫌犯重婚罪,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1年5月,忠县人民检察院向忠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有配偶而与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被告人杨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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