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璧法庭:“拉家常”化纠纷
2021-09-03 08:35: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宪伟 刘海静
 

法官与两名人民调解员商议调解方案。

葡萄架下,法官、调解员与当事人围坐石桌“拉家常”。

法官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9月2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白璧人民法庭通过“拉家常”的形式,快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法官刘美云,人民调解员李海国、杨新海等人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原告李某甲诉称,2019年6月,其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乙相识,在给付李某乙彩礼款后,同年10月,两人在未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典礼仪式。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因琐事矛盾不断,被告李某乙经常离家不归,双方在一起生活时间极少。2021年春节过后,因被告再次离家至今未归,原告李某甲遂诉至法庭,要求被告李某乙返还彩礼和物品。

  因原、被告分处白璧、崔家桥两个乡镇,刘美云分别邀请两个乡镇经验丰富、社会威望高的人民调解员李海国、杨新海共同参与调解。商议调解方案后,由人民调解员各自负责做自己乡镇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官则采取“背靠背”的形式做调解工作。在法庭大厅休息椅上、花园葡萄架下、蔬菜园子旁边等地方,法官、调解员和当事人拉起家常,聊家庭、谈生活、话未来,温馨、和谐、轻松的环境氛围影响和感染了当事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