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电缆线卖钱 男子获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2021-09-17 10:04:09
 

  中国法院网讯(李凤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被告人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9081.88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2019年3月从中国电信某分公司离职。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徐某身穿电信维修人员反光背心到南昌县多个小区地下室等地点盗窃射频同轴通信电缆线,后卖给南昌县的一家废品店内,共计获利59081.88元。

  2020年7月15日,被告人徐某至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某多次实施盗窃且盗窃财物达59081.88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