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法院:“三字诀”规制虚假诉讼
2021-12-05 09:38: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舒志喜 王瑞
 

  山东博兴,董永故里,自古以仁孝、诚信著称。近年来,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把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作为维护社会诚信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总结出了防、打、治虚假诉讼“三字诀”,积极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多措并举的治虚打假之路。

  防到“关键处”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董某某的诉讼请求。”国徽之下,随着法槌掷地有声地敲下,一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正在公开宣判。原、被告为姐妹关系,双方之间存在多笔经济往来,涉案款项的性质难以认定,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借贷关系,该案涉嫌虚假诉讼。

  “对于双方存在特殊关系的案件,我们坚持依职权调查,加大对证据‘三性’和证据链的审查力度,对存疑证据,应查尽查,精准甄别,最大限度查证事实,避免虚假诉讼的发生。”该案审判法官郭春堂说道。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虚假诉讼有其发生规律和特征,可防可治。近年来,博兴法院紧盯“立、审、执、访”四个关键环节,抓实“初查、证据、程序、信访”四个重要方面,认真开展大数据筛查、线索排查和关联案件的比对分析,全面加大甄别的力度。对于民间借贷、离婚析产、遗产继承等案件,着重查清当事人之间关系、资金来源、发生原因等事实。对于执行异议类案件,深入审查异议的真实性,准确区分虚假异议和正当诉求。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通过传唤本人到庭、调取银行流水等方式,严格审查、做好比对、深入分析。2018年以来,该院已防范220余起虚假诉讼案件,对5起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打出“组合拳”

  博兴法院坚持系统思维,与相关部门一道,向虚假诉讼“亮剑”,积极构建行政、刑事、纪律衔接处罚处分机制和纠错机制,凝聚力量打出“组合拳”。近期,该院作出两份司法惩罚决定书,分别对虚假诉讼当事人罚款5万元、8万元;审结虚假诉讼罪案件1件,判处2人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执行回转完毕案件2件,申请执行标的195万余元全部执行完毕。

  “当初为了侵占执行款,我与他人捏造事实,到头来自己被判了刑,还交了罚款,落了个人财两空。”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李某后悔地说道。

  今年8月,博兴法院再审该起虚假诉讼案件,撤销了此前生效的民事调解书,驳回了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李某、王某不仅因虚假诉讼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标的180余万元也被全部予以追缴。

  “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案件事实,以虚假的人民调解协议骗取法院作出裁判文书,其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利。虚假诉讼,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再审案件法官张玉华严肃说道。

  问责追责必须纪法衔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虚假诉讼谋取个人私利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博兴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海龙说道。近期,一名参与虚假诉讼的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纪、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织密“共治网”

  为压实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铲除虚假诉讼滋生的土壤,近年来,博兴法院积极与同级公安机关、检察院、纪委监委建立了联动机制,构建起源头治理、多元治理的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新模式。

  “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犯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与法院能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让双方的工作都方便了不少。” 博兴县公安局警官孙奉祥说道。

  今年以来,博兴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3件,其中,2件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件经检察院审查已提起公诉。此外,该院积极同公安机关、检察院建立起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虚假诉讼案件的成因、特点、处理等情况进行交流分析,共同研究制定防范打击策略。

  诚信诉讼需要面对面、心贴心引导。今年,博兴法院还运用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延伸了诉讼服务的范围,对民间借贷纠纷高发的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村居,逐一对接,发放诚信诉讼倡议书,积极进行引导,让当事人“不想假、不敢假”。

  “虚假诉讼严重影响诚信社会建设并损害司法公正,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代理案件时一定要仔细认真,绝不能昧着良心接案。”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腾深有感悟地说道。

  今年3月以来,该院积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沟通交流,组织召开律师、法律工作者、特约人员座谈会5次,向司法局、乡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7份,对律师、钢铁加工销售、建筑业等相关行业严格管理,一旦发现任何违法违纪,立即开展审查,确保将虚假诉讼风险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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