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同事打架为哪般 法官调解化矛盾
2021-12-29 09:20:13
 

  中国法院网讯(程艳)12月28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赔偿协议。

  经了解,原告吴某与被告许某系一个公司的员工,因工作问题被告与原告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推了原告,导致原告头部撞到受伤,经公安部门处理并鉴定为轻微伤,后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被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决定。然而原告的就医、误工等费用未得到任何的赔偿,遂将被告许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该案庭审时,被告许某称事发当天因为自己工资无故被多扣罚款,到原告办公室找个说法,原告对此态度强硬并且没有给予被告合理的答复,两人因工资的问题发生了肢体的冲突,原告是不小心自己头部撞到墙上导致受伤,和被告没有关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庭审后,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系同事关系,是因为工作的问题发生了矛盾,决定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经过法官的苦口婆心的劝说,认为只是两人的表达方式不同,不善于沟通,才导致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在承办法官的支持调解下,原被告两人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被告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给原告造成的一些损失,原告也当即表示同意减少相应的赔偿数额。就这样一起同事因工作问题导致同事间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