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运动员,禁言和封号还不够
2022-02-13 08:53: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建
 

  正值2022年北京冬奥会火热进行之际,各国运动员在赛场上挥洒汗水、屡创佳绩。赛场外的观众也是热情高涨,很多网友通过发布微博、短视频、评论留言等方式,积极为冬奥健儿加油助威、摇旗呐喊。

  但在喝彩和加油声中,也掺杂着个别不和谐因素。有媒体报道,微博和抖音平台在日常巡检中发现,部分账号通过评论或私信对冬奥会选手进行诋毁、侮辱攻击、散布不实谣言,对观赛和社区氛围造成不良影响。这些平台通过模型识别、举报受理、舆情监测等技术手段,依法依规对一些账号进行了禁言甚至封号处理,这一操作也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理解和支持。

  笔者以为,个别用户利用网络平台恶意攻击运动员,不能止于禁言、封号,这种行为可能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明确,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情节严重的,还涉嫌诽谤罪。相对应地,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比赛有输赢,参加北京冬奥会的各国健儿们为国家荣誉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无论比赛结果如何,都值得被尊重。广大网民应文明观赛、理性评论,对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多一些鼓励、少一些苛责共同营造和维护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良好冬奥氛围。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