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袭警法不容“任性男”被判拘役五个月
2022-02-16 14:35: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袭警案件,被告人胡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

  2021年9月某天,被告人胡某酒后在湘潭市岳塘区某路口商店门前,无故追打李某,李某遂躲入该商店内,胡某则多次进入商店,对李某及前来制止的该商店员工严某等人进行殴打,导致严某受伤,李某随即报警,民警王某及辅警刘某接警后出警。身着制服的民警王某及辅警刘某到达现场,在向李某等人了解情况时,胡某突然冲上前用左手打了民警王某右面部一拳,导致王某受伤。后胡某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鉴定,王某所受伤害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胡某赔偿了损失,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法院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和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