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法院对家长“依法带娃”进行教育指导
2022-03-21 14:22:55
 

  中国法院网讯(李波)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到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对家长“依法带娃”进行教育指导。

  将乐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发现原、被告此前长期在外务工,双方感情尚好,育有一子一女,且均未成年,现子女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而双方偶尔因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发生争执,导致产生矛盾。在查清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以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依法判决不予离婚。

  结案后,承办法官为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现状,决定进行回访。在当事人家中,法官向夫妻双方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向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告知其作为父母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如若还需外出务工,应当与孩子的爷爷、奶奶及孩子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切不可对孩子放任不管。并叮嘱他们慎重对待婚姻,感情可能会因为一些小矛盾的累积而变质,需要细心经营,面对问题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模式,切不可率性而为。夫妻双方听后深受触动,对法官表示了衷心感谢,表示会努力承担起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责任,并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近年来,将乐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积极探索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努力构建集家庭教育指导、青少年维权帮教、涉少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家庭教育体系,引导当事人树立和传承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及亲属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