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法院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22-04-02 14:37:52
 

  中国法院网讯(黄雅雅 徐帆丽)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被告人丁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9年9月,被告人陈某与苏某、黄某(另案处理)购买了某虚假交易平台代理,并成立工作室,招募被告人丁某等人,假冒成功男士或青春少女等身份,注册社交软件,通过社交软件与离异、未婚中年男士、女士确定恋爱关系,获取信任后引诱对方投资虚假平台中黄金、玉石等虚拟产品。

  被告人丁某等人前期先引诱被害人小额投资获利,后期再由被告人陈某等人通过后台账号事先控制虚拟产品的涨跌概率,被告人丁某等人则引导被害人大额充值投资购买相应虚拟产品,经被告人陈某等人在后台人为控制,使被害人投资全部亏损。

  截至2019年11月,被告人陈某等人采用上述方式共骗取两名被害人19600元,其中被告人丁某参与骗取9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投资平台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9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陈某、丁某到案后认罪认罚,且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结合二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