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法院依法处罚一名虚假诉讼当事人
2022-04-08 14:33:40
 

  中国法院网讯(江荣贵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处罚一名虚假诉讼当事人,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决定。

  据悉,金某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在诉讼中,金某明知原为其所有的涉案房屋已被出售,仍捏造该房屋未出售的事实,向贵溪法院上清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他人返还该房屋的征收补偿款。

  经承办法官核实,金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作了其他虚假陈述。金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妨碍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已构成虚假诉讼,贵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罚款决定。

  法官提醒:虚假诉讼不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法律后果十分严重。当事人应当诚信参与诉讼,依法行使诉权,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证据,避免触碰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