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联合六部门出台管理办法
规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和聘用制书记员依法履职
2022-05-30 08:59: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荣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政法委、党委编办、检察院、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包括8章41条,围绕辅警的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额度、招聘、管理、职业保障以及履职保护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要求辅警履职行为应当在所在单位及其司法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区分辅警可以从事的工作和不得单独从事的工作。将辅警的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装备配置及日常办公等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其实行动态额度管理、等级管理。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对聘用制书记员的额度核定、招聘、使用、考核、监督以及职业保障等活动作出具体规范,明确了聘用制书记员承担的职责、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要求按照员额法官、检察官与聘用制书记员1∶1的配置比例,并根据法官、检察官员额数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做好聘用制书记员的职业保障、履职保护等工作。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