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法院:守株待兔扣车,24小时执结恶意转移财产案
2023-02-15 10:49:39
 

  中国法院网讯(巩庆娜 徐西江)“你好,江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现在正要开车外出,我跟着他,你们赶紧来!”“好的,你盯紧他,随时保持联系,我们马上就到!”

  在李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经查询张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调查后推断,对方可能已经转移全部财产。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某某反映被执行人张某经常开着一辆商务车从事滴滴拼车。在2月8日“沂蒙风暴”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提前联系申请人配合法院执行,提前蹲点等候,在发现张某驾车出发后,申请人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实时共享位置,时刻观察张某的位置信息。在发现张某从邳州高铁站返回郯城后,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决定赶到张某必经之处310国道与重坊镇路口守株待兔,来个人车俱获!

  “你好,我们是郯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因你与李某某的执行案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判决内容,今天依法对你拘传并扣押你所驾驶的车辆,请你依法配合!”当张某的车辆来到拦截点时,警笛声响起,3辆警车将其车辆包围,两名法警将张某依法拘传,并将其驾驶的商务车扣押。

  此时张某仍然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没有钱。执行法官多次劝说无果,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在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时,执行法官发现车辆行驶证所有人是王某某,不是被执行人张某,并且车上用于收款的二维码也是一名叫某某梅的人。执行法官根据日常生活习惯推断,张某因害怕法院执行,故意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并且从事滴滴打车业务时用他人微信收款码收款。执行法官立即与车辆登记所有人王某沟通,阐明了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和协助转移财产的严厉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之下,王某承认该车辆是被执行人张某借用其名字购买,并声明与该车辆没有任何关系,请法院依法处理。最终,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张某褪去锋芒,卸下伪装,愿意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法院执行。

  凌晨2:30分,被执行人张某将执行款6万元凑齐交到法院。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一天一夜24小时的坚持和努力,这场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的“较量”终于获得全胜。申请人李某某接过执行款,眼中噙着热泪,感激地说:“被执行人转移了名下全部财产,在我绝望之际法院替我讨回了公道,我永远也忘不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