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法院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2023-03-20 15:58:28
 

  中国法院网讯(王莉莉 郑亚菲)  近期,一对七旬老人,颤颤巍巍来到法院,状告儿子近二十年对老两口不管不问。儿子还挺有“理”,称自己还背着几十万外债,没有钱给父母养老。此案系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科、浮某英诉称:我们共育有一子二女,他们都已成家立业。我们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从2004年以来,近二十年时间,因一些家庭矛盾,儿子刘某滔不和我们见面,无论日常生活还是生病住院,都对我们不管不问,我们伤心、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

  被告刘某滔辩称:父母干了几十年活儿,这赚的钱都去哪儿了?当年我盖房时求父母帮忙,他们也没有管。这么多年,也没人通知我要养活他们,更何况我现在还有几十万外债,没有钱给父母养老。

  另经法院查明,被告从事电焊工作,月收入44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二原告年老体弱,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应当履行对原告的法定赡养义务和法律责任。二原告所诉以前的医疗费、生活费以及以后的医疗费用,被告应按照三分之一的数额给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二原告以前的医疗费9386.4元,于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二原告当月生活费每人320元,支付二原告当月医疗费各三分之一。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