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宣判破坏黄河矿产资源案
2023-04-02 09:05: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栋梁 李华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4月1日正式施行。4月1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邵某等5名被告人因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被指控犯非法采矿罪一案,当庭达成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依法向社会公示,待公告期满另行出具调解书。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春节前后,未取得黄河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被告人邵某等5人经共同商议,于禁采区黄河河道滩地内擅自开采砂土出售,共计采砂体积为24734.1立方米,价值人民币445214元,其中被告人已销售5414.4立方米,剩余19319.7立方米由公安机关就地封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和全部退赃、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等量刑情节,结合当庭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的情况,依法判处邵某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到七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同时,禁止5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采砂活动。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据了解,河砂是保护河床稳定和水流动态平衡不可缺少的铺盖层和保护层,也是国家所有的宝贵矿产资源,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不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还会使黄河湿地生态环境遭受损害。黄河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黄河流域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河道采砂活动,违反规定造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相关费用。

  参加旁听庭审的全国人大代表李连成表示:“法院判决公平公正,对被告人做到了不枉不纵,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庭审效果非常好。通过这次旁听,我学习了很多黄河保护的法律知识,深受教育。以后我也要用好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宣传黄河保护法,支持法院的工作,共同保护好母亲河。”

  人大代表、黄河河务局执法人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约100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