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前郭:拒不支付抚养费 释法明理促执结
2023-04-17 15:55:42
 

  中国法院网讯(冯钰涵 袁伟静)父母离婚,家庭分裂,最受伤害的莫过于孩子。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父母以离婚为借口拒不支付抚养费,法官沟通概不配合,在此情况下,法院是如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近日,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执行和教育感化,成功执结了一起拒付子女抚养费案件。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诉至前郭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需每月月底给付其与徐某婚生子女抚养费400元,直至子女成年。然而,自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却一直未予履行抚养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徐某向前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未有收获。随后,执行法官与王某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做思想工作,耐心向其说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但王某强硬表示“就是有钱,也不支付”“就是把我抓起来,我也不履行”,态度十分消极。

  于是,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态度十分嚣张的王某,执行法官直接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依法执行司法拘留15天,而且司法拘留并不代表可以继续拖欠抚养费,执行完毕司法拘留仍然需要履行义务,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教育感化下,王某态度发生转变,主动支付了2019年至2022年共4年的抚养费19200元。至此,这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执行案件终于得以妥善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