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区法院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
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2023-06-28 15:3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伍永杰 彭屏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2名涉案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和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17日至3月24日期间,被告人宋某先后6次从黄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2.6克,向吸毒人员卢某某贩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23年2月12日23时许,被告人左某某在宜宾市三江新区观斗山隧道附近,向吸毒人员杨某贩卖约0.1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左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