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释法促当庭给付 案结事了
2023-09-20 09:24:38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即履行后,原告申请撤诉。

  2022年6月2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工程安装劳务合作协议,被告刘某雇佣原告谢某在指定片区从事工程安装工作,约定工程协议价按计件制单价核算,被告需在约定时间内安装完成10000套,协议履约金为20000元,如在2022年6月30日无法开工,履约金如数退还。原告刘某于2022年6月21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10000元转给被告刘某,但在2022年6月30日被告因给原告的价格不合适以及施工人员年龄限制等要求不给原告分安装片区,原告无法进场施工,按照协议要求,被告应退还履约金,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不予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经过法官多次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向原告转款10000元,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撤诉。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历经半个月的时间,案件诉讼标的虽小,但承办法官十分重视,通过积极沟通调解,让原告之前催要多时的血汗钱快速拿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