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行攻坚 优化营商环境
2023-09-20 10:26: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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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程小国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院以破解执行难题、疏解企业困境为导向,坚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不断优化执行理念,积极创新执行模式,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执行一个案件、拯救一个企业、促进一方发展”。

  高效执行培育营商土壤。资金链是企业发展的动脉,要高度重视因胜诉债权未及时实现而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力争将企业的胜诉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生存的实在动力。为此,我院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核心指标,将买卖合同案件列为重点执行案件,压缩案件节点流转期限,并联合公安机关充分调查买卖合同案件被执行人的活动记录、财产转移、车辆轨迹等线索,实施专项执行、全面查控、拘留惩戒等措施,及时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我院共执结涉企案件928件,执行到位金额4.06亿元。

  严格执行规范市场秩序。顺应市场竞争法则、畅通市场退出机制是司法处置企业资产的准基调。对严重失信主体,我院坚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失信惩戒,倒逼企业主动履行。对于经营异常的“僵尸企业”“睡眠企业”,我院遵循“优胜劣汰”这一市场发展规律,建立异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推动经营不能的企业通过破产程序有序退出市场,推动闲置资产和落后产能得到有效盘活。近三年,我院共移送企业破产案件68件,受理57件,宣告破产44件。

  善意执行激发企业活力。“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执行工作要贯彻善意文明理念,其实就是要做到保持力度、平衡尺度、传递温度的统一,最大可能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针对不同的涉企执行案件,我院结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因案施策,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通过运用债权转股权、加入新保证人、置换保全标的物等“活封活扣”方式缓解诚信被执行企业的发展压力,尽可能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努力实现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又兼顾具有发展潜能的被执行企业存续经营的“双赢”。

  能动执行促进产业转型。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应当遵循“能救即救”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债务危机,盘活经营资产。我院强化执破联动,建立健全执行部门和破产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执行案件中引入预和解、预重整机制,前置甄别研判环节,预先制定被执行企业资产处置最优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提高符合破产条件企业的债权回收率、财产清偿率。近三年来,我院运用重整、和解手段挽救濒临破产企业8家。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