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升米公事”所想到的
2023-09-22 08:53: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扬凡
 

  日前,笔者读到一则“升米公事”的故事,讲的是明代万历年间,袁宏道在任吴县知县时,发现衙吏办事故意拖沓,到县衙等待办事的人往往长时间吃住在县城,还要行通融打点之事,周围酒家客栈生意奇好,百姓对此怨声载道。袁宏道遂整顿作风,推行省讼便民措施,要求处理公事公案应公正快捷。随着衙吏作风的改变,百姓只需在县城吃一顿饭的时间,事情即可办结。吴县人感叹:“二百年来,无此令矣!”并形象地将此行为称为“升米公事”,意即办事快捷方便。

  “升米公事”之所以能赢得百姓赞誉,其可贵之处就在于食“升米”之间“公事”办毕,官员不拖不推。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公职人员办事干脆利落,说办就办,不推三阻四。显然,袁宏道“升米公事”的故事,对当今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作风的树立仍具有现实意义。

  又好又快解决纠纷,是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第一期盼和呼声。怎样才是又好又快?如何实现又好又快?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这应当成为人民法院的办事风格。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更需要让“升米公事”成为常态,让“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习惯,要从“机关思维”向“群众视角”转变。“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改革,最鲜明的导向就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最鲜明的特征就是以群众感受为标准,最鲜明的成效就是全面弘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优良作风。

  践行宗旨、一心为民,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紧盯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始终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打造诉源治理等“民心工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

  能动履职、实干担当,以实际行动展现昂扬向上的奋斗精神。要强化担当作为,从“要我做”转变到“我要做”“做得更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努力奋斗的精气神推进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法院里的每位工作人员作为人民公仆,应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强化“马上就办”的为民意识,争做“办就办好”的行动先锋。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中,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群众有盼头、得实惠,这就是人民法官对践行“人民至上”的最好回答。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