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引纠纷 法院温情调处解矛盾
2023-10-17 10:32:40
中国法院网讯(杨颖 熊亿萍)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2017年6月,原告苏某与被告黄某自由恋爱,同居生活期间育有一子,但二人始终未办理婚姻登记。2021年,双方感情破裂分手,孩子由父亲黄某负责抚养。因抚养权及孩子教育问题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苏某遂将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非婚生子归其抚养。
承办法官收案后,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黄某称,苏某在恋爱期间同时与其他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后更是丢下孩子出走。苏某则表示黄某一直不愿领取结婚证,伤心之下才会离开。由于该案矛盾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就该案多次组织调解,既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向当事人细致分析,又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耐心说理。最终,双方放下心结,孩子继续由黄某抚养,还就抚养费及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明溪法院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家事审判理念,突出情感调解思维,坚决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