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福建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福建高院党组成员
黄清波到三明法院调研
2023-10-23 14:10:48
 

  中国法院网讯  10月18日至10月19日,驻福建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福建高院党组成员黄清波到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驻三明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三明中院党组成员李亮,清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少明分别参加调研。

  黄清波听取了三明中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廉洁文化建设、“四类案件”监管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三明中院相关工作举措和成效,听取了部分干警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强调:要压实院庭长“一岗双责”,强化和落实责任机制,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推动院庭长履职尽责。要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阅核制等审判监管机制,督促法官做好、做实、做早释法说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把教育监督管理各项机制融入日常、抓在平常,注重加强对老干部、书记员的管理,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监督,确保队伍常新常清、有力有劲。要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强化纪检监察组与党组专题会商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与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督察室、机关纪委等内设部门的“1+5+N”协作机制,推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期间,黄清波瞻仰了清流林畲毛泽东旧居,参观了三明中院廉洁文化馆、清流法院党风廉政文化馆,看望了省法院在清流县的挂职和驻村干部。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