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以“空头支票”搪塞?拘留一定不空
2023-10-24 10:03:40
 

  中国法院网讯(揭鸿鹏 甘兆扬)当被执行人试图以“空头支票”搪塞时,执行法官将如何回应?10月23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采用法律威慑和教育警告并用的方式,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

  据悉,被执行人郑某因工程建设需要向申请执行人于某购买石料。于某按约供应石料后,郑某尚欠8.6万元货款未支付。为追讨被欠货款,于某起诉郑某,经法院调处后双方于今年5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郑某分期向于某付清所欠货款8.6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郑某却从未向于某支付分文,致使于某在沟通无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为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立即冻结被执行人郑某的一切账户并对其限制高消费,同时连续传唤郑某对其释法明理。但郑某态度十分消极,经执行团队反复劝诫后仍拒绝主动履行支付义务。10月23日,执行团队再次将郑某传唤到院,明确告知如继续逃避执行,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眼见无路可退,“敏捷”的郑某随即表示愿意和解。然而,其提出的计划竟然是当天一分不付,何时筹到钱何时支付首期款,如此“空头支票”遭到执行法官和申请人于某的共同拒绝。执行法官严厉警告郑某,如不正视自身应履行的义务,其将立即被执行司法拘留。眼见“计谋”遭彻底粉碎,郑某急忙联系亲属筹款。

  经执行团队全力调解,双方在下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郑某当场向于某先行兑付2万元,剩余执行款分期付清,案件得到稳妥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