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黄州区:司法拍卖敦促失信人主动履行
2023-11-02 10:35:03 | 来源: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法官,能不能不拍卖我的车辆?”

  “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当事人的义务。如果你拒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可依法对你的车辆进行拍卖。只要你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我们可以撤拍。”

  “好的,我这几天过来解决这件事。”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黄州区人民法院调解,被执行人应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8万元,但被执行人依调解协议的约定付了几期后便未再继续履行,申请执行人蔡某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随后,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宝马汽车,当即在车管部门将该车辆予以查封。可是车在哪?执行人员一时难以查找,案件也陷入僵局。

  “法官,我朋友看到了被执行人的车了,可是车在麻城,你们能过来一下吗?”

  “好的,我们马上行动。”

  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人员当即前往麻城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并责令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被执行人也承诺尽快解决,但始终未见其履行承诺。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遂作出拍卖裁定,并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将被执行人的上述车辆挂网公开拍卖。看到自己车辆被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积极联系执行法官主动缴纳了下欠的款项,至此,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依法对所查封的财产进行司法拍卖,是法院日常强制执行措施的一个“缩影”。下阶段,黄州区法院将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对失信行为重拳出击,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黄州区法院提醒各被执行人,侥幸心理不可取,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是正确之道,莫要待财产处置完毕后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