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漫之:解放军入城纪律的起草者
2023-11-03 09:47: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管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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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5月25日清晨,解放军进入上海市区,牢记入城纪律,严格遵守“不入民宅”的规定。当时拍摄的照片“胜利之师睡马路”蜚声海内外。照片中,解放军战士整齐地睡在潮湿的地面上,他们虽疲惫不堪,却军容整齐。著名诗人沈尹默先生目睹此景,吟诗赞叹道:“秋毫无犯取名城,大炮昂然未许鸣;晓起居民始惊动,红军街宿到天明。”

  正所谓“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解放军的纪律严明,为我党稳定局势、顺利接管上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入城纪律的起草者,正是时任野战军司令部城市政策组组长曹漫之。

  不入民宅:起草上海入城纪律

  解放上海之前,由于革命军队长期战斗在农村,如何开展解放城市的工作,缺乏相应的经验。毛泽东同志在此关键时刻强调:“进上海是中国革命过一难关,它带有全党全世界性质。”为了避免因仓促进驻而陷入被动局面,毛泽东同志下令推迟部队进攻上海的时间,并指示有关方面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949年2月,第三野战军南下抵达徐州贾汪,陈毅司令员找到曹漫之,让他主持入城守则的起草工作。曹漫之在《回忆接管上海前后的二三事》中提到,解放济南时,中央就及时总结经验,多次讨论,制定出“约法七章”,希望能在取得城市之后团结多数,稳定民心。曹漫之正是“约法七章”的主要执笔者。后来,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朱德发布了“约法八章”。曹漫之虽然已有一定的经验,可在起草上海这份入城守则时,也遇到不少困难。

  陈毅说:“军队进城后,在没找到营房之前,一律睡马路。这条一定要写上去。”根据陈毅的指示,曹漫之将“不住民房店铺,不准打扰戏院和一切娱乐场所”作为《入城十项守则》的第二条。

  然而,初稿发给接管干部和部队干部讨论时,“不住民房店铺”引起了争议,有人不解,过去打仗都睡在老百姓家里,为什么进了上海就要睡马路?也有人担心,下雨天睡在马路上,战士们生病冻坏了还怎么打仗?1949年3月,淮海战役总前敌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将入城守则上报党中央,毛泽东同志接到电报后,批示:“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1949年4月1日,第三野战军颁布了《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的命令,“无故不得打枪”“不住民房店铺”“无事不上街”等规定,都得到了严格的执行。5月25日,部队进入上海市区,“初入市区的部队,两三夜均在马路边露宿,时值雨季,连夜下雨,由于从军部起干部均能以身作则,战士亦都有觉悟,毫无怨言”。严守纪律的人民解放军,赢得了上海五百万人民的热烈拥护。

  半生戎马:重视革命法制建设

  曹漫之被选中主持入城守则的起草工作,是基于他的学问才华以及坚定的理想信念。曹漫之1913年9月28日出生于山东省荣成市,在学生时代,他接触到鲁迅等进步作家的作品,逐渐坚定了自己的革命信仰,并义无反顾地投身革命事业。

  抗日战争爆发后,曹漫之率领部队在胶东“南征北战”,不断扩大抗日军队的规模。1938年8月15日,曹漫之在中共鲁豫皖边区省委和胶东特委的领导下,创建了北海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以下简称北海专署),标志着胶东第一个抗日根据地的基本形成。他创办了北海银行,发行纸币,对胶东解放区的经济发展和物资供应起到了重要作用。他在黄县县城创立了胶东公学,担任校长并亲自授课,为抗日战争和根据地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革命人才。

  曹漫之非常重视革命法制的建设,在他的建议下,北海专署成立了高等法院北海分院,在蓬莱、黄县、掖县三县成立地方分院,为巩固抗日革命根据地打下了坚实的司法工作基础。此外,北海专署还成立了司法行政协进委员会,负责核定法院预算;考核法院推事、检察官和书记官等。不仅如此,曹漫之还亲自领导、主持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如《惩治贪污条例》《优抗条例》《税收条例》《法院组织条例》《胶东北海银行条例》等等。这些法规条例的实施,为胶东地区的经济和法制建设提供了保障。

  曹漫之在这一时期积累的主政经验和形成的理论见解,为他后来的许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48年,曹漫之被调往由邓小平、刘伯承和陈毅领导的淮海战役总前委研究室工作,专门主持起草文件。部队接收济南时,曹漫之主笔的《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与济南人民约法七章》规定:“本军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取民间一针一线,望全体市民,一律安居乐业,切勿自相惊扰,仰各界人等一体知照。”这对瓦解敌人、争取群众、保护城市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忘初心:致力法学教育事业

  1979年华东政法学院复校,曹漫之担任副院长兼教务长,他全力以赴地投入教学和科研管理之中。当时,教学用房紧张,曹漫之及其他校领导们就在大草坪上搭帐篷办公,将办公用房全部让给教师和学生用,由此铸就了华政砥砺奋进的“帐篷精神”。

  此后,曹漫之创办《民主与法制》,恢复《法学》杂志,它们成为了前沿热点问题的研究交流阵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和完善。他重视青少年犯罪,担任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会长,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学》。曹漫之还主编了《唐律疏议译注》,华政法律古籍所的创立也离不开他的努力。在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只有一个大政法学科时,曹漫之就提出“政法应该分专业、建系,专门化势在必行,晚干不如早干”。这些都体现了曹漫之的远见卓识。

  曹漫之从出生入死、久经考验的革命家,到学识渊博、实事求是的法学教育家,他始终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怀抱初心,对法律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曹漫之的精神不断激励着我们为社会进步和法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