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法院四聚焦落实“阅核”制强化审判监督管理
2023-12-15 14:28: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袁建华 张小明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司法权监督制约,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严把裁判质量,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阅核”制度为抓手,全力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截止目前,院庭长阅核裁判文书867份。

  聚焦司法理念,明确权责边界

  鄱阳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研究制订《鄱阳县法院关于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的暂行办法(试行)》,从阅核主体、阅核范围、阅核层级、阅核方式及监管等多个方面,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扭转“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被动局面,让“阅核”制度成为平衡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良方”,实现在提高质效上的“双向奔赴”。

  聚焦能动司法,拓展监管效能

  明确除以调解、申请撤诉方式结案的,以及“四类案件”以外,所有案件均需提请院庭长阅核,切实通过以“阅核”制度为导向,把内部诉源治理与提升案件质效结合起来,将监管触角向前伸、向后移,着力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案件比,减少案件程序空转,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聚焦智慧赋能,确保阅核实效

  采取线上阅核审签留痕方式进行,将“裁判文书阅核单”与“文书签发稿”有机融合,嵌入数字法院,设置阅核提示功能,提醒法官先提请阅核再审批报结,实现“一张表”解决“多重事”,既保证阅核制度不越位不变形,又保证实际操作简单方便,有效兼顾效率与公平。

  聚焦质效指标,压实管理职责

  积极探索案件“阅核”制度,院庭长依据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合议庭、独任制审判员作出的裁判文书和工作文书,从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保证案件质量、防控廉政风险,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质效核心指标。

  阅核制是强化责任监督的一道“关口”,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的有益尝试与实践。下一步,鄱阳县法院将继续探索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推动“质量、效果、效率”为导向的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发展新局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