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措施仍“执行不能”
湖南新化法院司法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
2024-01-18 08:56: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果 喻文琦
 

  “法官,真心感谢您,原本我们都以为被执行人得了尿毒症,我们这些工钱要不到了,没想到法院能帮我们申请到救助,解决了眼下的困难。”近日,执行社会救助案件受助人刘某胜、刘某平、刘某、刘某某、欧某某、刘某华6人在收到社会救助金后,将印有“人民的好法官民工的守护神”的锦旗送至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以表达感激之情。

  刘某胜等6人是某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20年至2021年,刘某胜等6人在被执行人刘某甲承包的工程上做工,工程完工后,刘某甲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并出具欠条,后被执行人刘某甲未按约支付,仍欠刘某胜等6人共计3.5万余元劳务报酬未结清。2023年12月6日,刘某胜等6人向新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化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立即将案件纳入速执绿色通道。立案当天,办案法官迅速对案件案情进行梳理,经线上查询、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经承办法官实地走访得知,被执行人身患尿毒症,目前正在新化某医院治疗,且每天需要靠药物维持着,家庭已负债累累。干警经过多方询问、调查核实,全面细致了解刘某胜等6名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后,发现6位申请执行人年近六旬,无固定经济来源,部分申请执行人已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拮据。

  由于此系列案属于典型的民生案件,涉及劳动者较多,承办人积极引导刘某胜等6人申请执行社会救助金。经过申请、审查案件情况后,6人均符合申请执行社会救助金的条件,最终通过社会救助基金对刘某胜等6人予以救助2.8万余元。

  近年来,新化法院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做到“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关怀、主动救助”。2022年以来,该院累计发放执行社会救助金86万余元,惠及困难群众达60余人,努力实现社会救助资金最大化。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