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冻结保险显威力 善意执行促履行
2024-02-23 15:05:05
 

  中国法院网讯(游潇萍)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保险保单的方式,善意文明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成功帮申请执行人追回7万元执行款。

  2020年3月,朱某以家庭经营车辆为由向曾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之后,曾某多次催讨未果,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清偿尚欠的借款本息。法院经审理,支持曾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未清偿欠款,于是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朱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得知朱某名下并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发现朱某作为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终身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覆盖本案标的,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对朱某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冻结。考虑到在保险期限未届满前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单现金价值会对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再次与朱某联系,告知保单的冻结情况,提示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朱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请求暂不对保险进行强制执行,经双方结算,朱某尚欠曾某借款本息7万元,其将7万元一次性打入法院的执行案款专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随着保险的推广和普及,保险成为居民进行财富管理的重要手段,但保险不是逃避个人债务的避风港,相反,保险愈来愈成为执行的重点之一。永安法院将不断拓宽对“非传统”财产的执行渠道,秉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债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被执行人的权益,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