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缓刑考验期内拒履?法庭司法所联合劝诫!
2024-02-29 14:57:52
 

  中国法院网讯(张隆 甘兆扬)“朱某,你现在正处于缓刑考验期,更应该明白尊法守法的重要性!”释法明理后,办案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督促朱某尽快履行生效义务。2月27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通过与辖区司法所联动,当天执行和解同一被执行人所涉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被执行人朱某因工程建设需要,雇佣申请人何某、郑某参与施工。工程完工后,因朱某拖欠何某、郑某的工资款,两人先后起诉朱某,两起纠纷经上清法庭调处后均达成调解协议,由朱某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向何某、郑某付清所欠工资款1.98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朱某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经催要无果后,何某、郑某于今年1月向上清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上清法庭立即依法冻结了朱某的银行账户并反复向其宣讲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朱某随后陆续向两名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款1.1万元,但拒绝履行剩余还款义务。经承办法官调查发现,朱某因犯罪于2023年12月被法院依法判处缓刑,目前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因朱某需定期前往司法所汇报思想,承办法官随即与辖区司法所取得联系,商定共同对朱某进行教育劝诫。2月27日,朱某按时赴司法所报到,早已在此等候的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联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再三讲明利害关系。

  在劝诫中,承办法官明确告知朱某拒不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涉嫌拒执犯罪,法院将依法撤销其缓刑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严厉训诫,慑于法律威严的朱某终于有所醒悟。经承办法官再次调解,朱某于下午与两名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行向两申请人兑付3000元,剩余款项分期付清,朱某的父亲为还款提供担保,两起案件均得到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