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调解”,助力解纷加速度
2024-03-26 09:54:49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运用“诉前鉴定+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节省了诉讼时间与成本,极大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3年6月,许先生驾驶电动车在某路口与王女士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勃湾区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许先生负全部责任。许先生及其母亲杨女士与受伤的王女士私下多次进行协商,均协商未果,反而更加激化矛盾,王女士一怒之下将许先生及其母亲诉至法院。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转入诉前司法鉴定程序。

  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组在案件审查中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异议不大,如果可以进入调解程序,根据双方认可的票据即可计算出医疗赔偿款及相关费用的具体数额;但如果进行三期鉴定,会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咨询专业鉴定机构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通过“诉前鉴定+调解”模式,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组工作人员向案件当事人释明本案的鉴定方法、鉴定过程和鉴定费用,同时举例子摆事实,讲明鉴定是否有必要,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双管齐下,迅速化解了纠纷矛盾,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鉴定申请,并当庭达成了调解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目前,第一笔赔偿款已经履行到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于今年年初成立了司法鉴定组,逐步探索“诉前鉴定+调解”模式,充分利用专业鉴定机构的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大幅提升了调解的成功率,多元化解纠纷矛盾。

  “诉前鉴定+调解”模式不仅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缓和双方矛盾纠纷,还有助于法院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下一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完善落实“诉前鉴定+调解”新机制,深度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路径,最大限度简化解纷流程,把更多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