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六名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名酒被判刑
2024-03-26 11:03: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彭屏 伍永杰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宣判4起侵犯白酒知识产权案件,6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被告人黄某从他人处购买五粮液、国窖1573、茅台等白酒的成套包材,雇佣被告人郭某某、启某某等人,用香型一致的低端白酒灌装并重新包装,生产销售假冒五粮液、国窖1573、茅台等名酒,销售金额5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0万元。被告人郭某某、启某某各获得黄某给付的报酬4万余元。被告人郭某某、启某某还从黄某处购买名酒包材,自行生产销售假冒名酒,各销售金额2万余元,分别非法获利60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等3名被告人未经五粮液、茅台等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他人商标,非法生产销售假冒白酒,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态度、退赔情况等,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某、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另三起案件中,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焦某某、胡某某从他人处购买假冒五粮液、国窖1573等名酒进行销售,销售金额35万余元、60万余元、4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7.45万元、17万余元、7万余元。3名被告人均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官寄语

  据悉,2021年6月,四川省印发《推动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泸州、宜宾加快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2022年10月,宜宾市印发《关于加快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打造世界优质浓香型白酒主产区,加快建成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2023年,宜宾市地区生产总值3806.64亿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酒类增长8%,白酒产业营收超1800亿元。

  近年来,法院以保护以五粮液为龙头的白酒产业知识产权为核心,在五粮液产业园区揭牌成立宜宾法院首个知识产权审判庭,落实涉白酒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白酒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及白酒企业的各类纠纷案件,着力解决司法保护白酒产业工作理念不优、刑罚力度轻、民事赔偿低、侵权认定难、企业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2023年至今,该院共审结侵犯白酒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1件,查封、扣押并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各类名酒及包材10万余件。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