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穷尽措施让申请人看到生活的希望
2024-03-27 17:33: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后,我负责全院终本案件的执恢工作。了解执行工作的人都知道,执恢案件基本上都是采取强制措施后以终本等方式结案的,被执行人要么长期规避执行,要么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以说都是案件之中的“疑难杂症”。对于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来说望而生畏,没有人愿意办理。从事执恢工作以来,我凭着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心态,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尽最大可能为申请人维护胜诉权益。

  在何某某申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某驾驶汽车在国道上行驶,撞上何某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造成车辆损害及何某某受伤。公安机关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赔付给何某某1万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的12万元,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再赔偿何某某各项费用共计4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几任承办法官对其名下财产和车辆等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刘某常年在外地打工,以种种理由规避执行,案件陷入停滞状态。何某某因为交通事故重伤,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其爱人王某多次拉着她到法院及信访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加大执行力度。

  2023年11月,作为执恢案件承办人,我先后三次带着书记员到其家中调查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刘某父母去世,几个姐姐外嫁,查询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唯一听邻居谈论到,刘某的母亲一年前去世,办理丧事时刘某回家了两天。当时我就在想,刘某的母亲刚去世不久,按照农村的习俗,作为独子的刘某很有可能在今年春节期间回老家给母亲上坟烧纸,就决定在春节期间在其老家查找其返乡线索。

  农历腊月二十九日凌晨,天寒地冻,夜色蒙蒙,我再次带着书记员和法警驱车三十多公里来到刘某家中。大门紧闭,楼房内没有一丝灯光,呼喊刘某的名字,没有任何回应。难道刘某没有返乡过年?当时我的心也泛起了嘀咕。这时书记员刘博利用身轻优势,翻过院墙打开了大门。执行人员打着明晃晃的手电筒进入其卧室,房内空无一人。我翻开床上凌乱的被褥,发现里面温温的,应该夜里有人在床上休息。

  经多方查找,我们终于在墙角的衣柜中发现有人蹲在里面。将其带出后,经辨认就是被执行人刘某,确认身份后,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我耐心给其做思想工作,为其陈述着被执行人目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及一家所面临的困境。同时告知其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是刘某依旧以家中无钱给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对刘某司法拘留15天,到期后依法又续了15天。直到拘留期满前夕,我将从其家中搜查到的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证据移送到公安机关,告知其如果再不履行判决,按照现有证据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刘某的父母已经过世,其本人虽然与他人同居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人对其被司法拘留不管不问。

  得知刘某有可能因不履行赔偿义务面临刑事处罚时,几个姐姐才慌了神,主动给我联系,要求和解。经与申请人何某某家人沟通后,刘某的亲戚将筹借到的4万元现金送至法院,剩余部分由刘某写下保证,承诺分期履行。这起陷入困境多年的执行案件取得明显进展。微信图片_20240327173254.jpg

  3月8日,我带着书记员来到何某某家中,为躺在病床上的何某某送来4万元执行款。何某某的爱人王某拉着我的手说:“谢谢孙法官,俺的案件在你多方努力下,今天终于拿到了部分执行款。虽然案件没有完全执结,对剩余部分我们一家人也看到了希望。你们的辛苦付出,我们一家人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谢谢你们!”

  那一刻,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的内心深处涌起的是深深的责任感。在执行工作中,只要我们付出了,努力了,当事人就会理解我们,信任我们。(作者是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法官  孙德华)(文字整理:李冰)


责任编辑:马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