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害怕房屋被拍卖 女儿帮还促案结
2024-03-28 16:27:24
 

  中国法院网讯(曾显国)“法官,你们别卖我的房子,我马上和我女儿过来刷信用卡还给他……”电话那头被执行人林某匆忙请求执行法官。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女儿代偿货款为案件画下圆满句号。

  2011年至2012年,林某与简某陆续向廖某购买茶叶若干,并向廖某出具茶厂拉茶清单、购茶重量及欠款金额清单等,2012年12月28日经结算,简某、林某共支付购买茶叶货款12000元,尚欠廖某茶叶货款100290元。因林某与简某未及时结清拖欠的货款,廖某多次催讨未果,2013年9月16日,廖某向法院起诉,后双方沟通达成和解,同年12月20日廖某申请撤诉。此后多年廖某多次向林某、简某发微信、短信催要货款,却仍旧未收到任何被拖欠的款项。2022年3月4日,廖某再次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林某和简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廖某茶叶款100290元。判决生效后,林某和简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林某和简某释法析理,督促其立即履行全部给付货款义务,林某与简某却屡次以没钱、对判决有异议等理由搪塞、拖延。承办法官对林某和简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林某银行账户中有8000元钱并进行了扣划,此外发现林某在龙岩市区拥有商品房一套,遂立即赶往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并在其房屋门口和小区的显著区域张贴房屋拍卖裁定书和腾房公告,启动对林某房屋的司法拍卖程序。

  一周后,林某慑于房屋要被司法拍卖的压力,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请求承办法官帮忙做做申请人廖某的工作,并表示其女儿愿意帮忙还款45000元,其余债务商量确定由简某负担,其对剩余债务不在承担给付责任。承办法官将情况告知申请人廖某,廖某当即表示同意林某的方案,简某亦表示会尽快筹集款项履行债务。3月22日,达成协议的第二天,林某带着其女儿驱车从龙岩市区赶至宁化,其女儿当面通过微信将45000元转至申请人廖某的微信账户,廖某当场出具收条及结案申请书一份,至此,林某与廖某纠纷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