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安:司法建议助七子花野外回归
2024-03-30 14:0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周琪安
 

  “本次移栽的60棵七子花苗全部源自去年新建的七子花物种繁育基地,标志着七子花人工繁育取得突破,对七子花种群恢复和扩大具有重大意义。”近日,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联合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大盘山麓花溪村开展七子花野外回归活动,大盘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施时喜说道,“在这其中,法院的司法建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七子花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属国家首批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由于自然繁殖能力弱,种群难以自然更新,七子花先后被列入中国被子植物关键类群中高度濒危种类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优先保护的物种。大盘山自然保护区有极为罕见的七子花种群分布,被专家确认为“世界七子花分布中心”。

  2023年初,磐安法院法官创新适用“生态价值”赔偿责任,判令某起涉林案件被告人履行七子花的保护修复义务。但法官在后续监督被告人履行义务时发现,随着伴生树种持续生长,有效林窗不断减少,七子花缺少阳光照射,已出现萌枝减少、部分大枝死亡现象,种群衰退明显。

  磐安法院于2023年5月向大盘山管理局发送了《关于加强七子花保护的司法建议》,要求加强七子花就地保护、种群繁育和社会关注。收到司法建议后,大盘山管理局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邀请专家开展集中救治活动、研究以扦插为主的人工繁育技术、建设物种繁育基地、加强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七子花园林价值的开发研究等系列整改措施。

  “磐安县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的全国首个试点县。”磐安法院院长蔡益军表示,磐安法院将立足县域生态禀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积极延伸审判工作链条,全面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