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网络赌博并担任代理能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2024-04-12 08:55:13
 

  中国法院网讯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蓬勃发展,一些赌博活动改头换面,从现实生活转移到网络空间,令人防不胜防。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参与网络赌博并充当平台代理开设赌场案。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潘某在某棋牌赌博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参与赌博,后通过分享赌博网站二维码、网址链接等方式,发展他人成为下级会员注册参与赌博,潘某通过分享二维码或者网站链接的方式推广该赌博网站成为网站代理,从下级会员充值流水中获取抽成。

  裁判结果

  灵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发展会员,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综合考量被告人潘某事实情节、作用大小、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对案件当庭宣判,依法以被告人潘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目前案件裁判已生效。


责任编辑:王娜